九江县食品公司省棉花研究所食品站《年屠宰产700头生猪》建设项目
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情况如下:
建设项目名称 |
九江县食品公司省棉花研究所食品站年屠宰产700头生猪项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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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单位名称 |
九江县食品公司省棉花研究所食品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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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项目性质 |
新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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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地点 |
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棉科所 (N29°42′42.13″;E115°49′17.07″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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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产品名称 |
生猪屠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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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生产能力 |
年屠宰700头生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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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际生产能力 |
年屠宰700头生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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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项目 环评时间 |
2018年9月 |
开工建设时间 |
2016年12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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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试时间 |
2017年4月 |
验收现场 监测时间 |
2019.5.30~2019.5.3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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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|
九江市柴桑区环境保护局 |
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|
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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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|
江西科瑞化工装备有限公司 |
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|
江西科瑞化工装备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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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总概算 |
240万元 |
环保投资总概算 |
23万元 |
比例 |
9.58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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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际总概算 |
250万元 |
实际环保投资 |
33万元 |
比例 |
13.2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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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制度 |
年工作350天,一班制,8小时/班,员工总数为5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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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收监测依据 |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(2015年1月1日起实施) 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(2018年10月26日修正版) 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(2018年1月1日起实施) 4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(2005年4月1日起实施,2018年9月修订) 5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(2018年12月29日起实施) 6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令第682号,2017年8月1日起实施) 7、国家环境保护局《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》(环监[1996]470号,1996年5月20日) 8、《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》(2008年11月) |
续表一:项目建设基本概况、验收依据及执行标准
验收监测依据 |
9、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》(环办(2015)113号) 10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,2017年11月22日起实施) 11、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保部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的函(赣环评函〔2018〕12号) 12、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》(2018年 第9号) 13、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《九江县食品公司省棉花研究所食品站年屠宰产700头生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 14、九江市柴桑区环境保护局文件 柴环批字[2018]59号《关于九江县食品公司省棉花研究所食品站年屠宰产700头生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》 15、九江县食品公司省棉花研究所食品站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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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收监测评价标准、标号、级别、限值 |
1、废水排放标准 项目综合废水执行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457-92)表3中一级标准。标准值见下表: 表1-1 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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续表一:项目建设基本概况、验收依据及执行标准
验收监测评价标准、标号、级别、限值 |
2、废气排放标准 (1)无组织排放的氨、硫化氢、臭气浓度执行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表1中二级标准。标准值见下表: 表1-2 无组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
3、厂界噪声 运营期噪声执行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的2类标准。标准值见下表: 表1-3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:dB(A)
4、固体废弃物 一般固体废物贮存、处置过程执行《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、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》(GB18599-2001)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。 5、总量控制指标 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≤0.075t/a;NH3-N≤0.014t/a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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