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江诚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《年产气泡袋30吨、年加工珍珠棉10吨、泡沫10吨生产线》建设项目
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情况如下:
建设项目名称 |
九江诚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气泡袋30吨、年加工珍珠棉10吨、泡沫10吨生产线建设项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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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单位名称 |
九江诚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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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项目性质 |
新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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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地点 |
九江县赤湖工业园江西强煌投资有限公司厂区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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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产品名称 |
气泡袋、珍珠棉、泡沫包装材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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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生产能力 |
年产气泡袋30吨、年加工珍珠棉10吨、泡沫10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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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际生产能力 |
年产气泡袋30吨、年加工珍珠棉10吨、泡沫10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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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项目 环评时间 |
2015年6月 |
开工建设时间 |
2015年8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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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运行时间 |
2015年10月 |
验收现场 监测时间 |
2019.3.12~2019.3.1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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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|
九江县环境保护局 |
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|
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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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|
九江诚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|
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|
九江诚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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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总概算 |
50万元 |
环保投资总概算 |
3万元 |
比例 |
6% |
实际总概算 |
55万元 |
实际环保投资 |
7万元 |
比例 |
12.7% |
工作制度 |
项目劳动定员5人,年工作日300天,每天1班,工作时间为8小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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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收监测依据 |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(2015年1月1日起实施) 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(2018年10月26日修正版) 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(2018年1月1日起实施) 4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(2005年4月1日起实施,2016年11月修订) 5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(2018年12月29日起实施) 6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令第682号,2017年8月1日起实施) 7、国家环境保护局《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》(环监[1996]470号,1996年5月20日) 8、《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》(2008年11月) |
续表一:项目建设基本概况、验收依据及执行标准
验收监测依据 |
9、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》(环办(2015)113号) 10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,2017年11月22日起实施) 11、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保部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的函(赣环评函〔2018〕12号) 12、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》(2018年 第9号) 13、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《九江诚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气泡袋30吨、年加工珍珠棉10吨、泡沫10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(2015年6月) 14、九江县环境保护局文件 关于《九江诚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气泡袋30吨、年加工珍珠棉10吨、泡沫10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的批复(九县环批字[2015]29号)(2015年7月) 15、九江诚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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